某個喝酒的夜晚,已婚的朋友喝下一口酒傻傻對空氣問了一句,愛到底是什麼?
我低頭笑著想起這幾乎每年都會自問定義的問題,真有趣,從小熱愛解構愛情的我,花了很多時間抽絲剝繭想找出其中的真理,過去似乎還可以充滿自信的像是網路上的雞湯篤定且輕鬆宣告愛是體貼理解的別名,但現在的自己卻覺得一切都好令人懷疑。
24歲時憧憬John Berger 對於情人的描繪「戀人的目光是ㄧ切,再多言語和擁抱,都比不上戀人的凝視。」
25歲讀了聖艾修伯里「愛絕不是互相凝視,而是往相同的地方凝視。」 透過他人的詮釋,我才理解戀與愛的目光差距,原來是這樣遠。
最近一直想起某任前男友,陪伴我交不出劇本的浮躁撞牆時期,習慣早上閉著眼睛聽到他著裝的聲音,耳邊那聲出門再以告別的吻分離;通常我睡到中午,走到書桌前看到他替我準備的一枝筆、一疊紙、灌好油的電子菸還有替我洗乾淨的眼鏡。
或是我重感冒的半夜起身想洗澡,他會先用棉被把我包好要我別動,光著身體走進廁所直到他還喊我進浴室,才發現他是替我溫冬天的水,好讓我能從頭到尾沖個熱水澡。
那時候的我還是不知道愛什麼,也不想擔上我尚未完全理解的重量,過了四年從沒說過愛他,甚至相處了一年還是不想確認關係,但他卻覺得沒差;大概是從他身上我才模糊的理解,愛可以是單方面的瘋狂與化學變化,就算兩個人互相喜歡的程度不一樣,只要雙方形成一種平衡,就算是被外人看待是痛苦的極端的病態的,只要自己與對方能夠接受,一切都合理成立。
到了29歲聽到朋友認為愛是快樂,她認為沒有人會討厭快樂、抗拒快樂,所以如果她感覺到快樂,她就感覺到愛。
而另位朋友認為愛是像家人般的平淡,面對毫無性生活的男友,她一點埋怨都沒有,反而覺得越是接近像親人那種頻率似有若無持續的相處,她越是覺得安心。
我聽完兩種敘述後覺得欣喜又羨慕,我對此事的定義好像還停留在那與前任的相處後在我腦中被詩意化的對白,某刻留心那半夜的溫水,原來就算過了這麼多年,中間交了這麼多男友和約會,原來那樣觸動場景從來都是我對愛情的最高定義,發現自己這些年原來不斷想重現那樣的相處模式,甚至做愛時樣子。
心裡像是寫一個note提醒自己現實的愛情就是沒有人會願意等妳全部理解自己發生了什麼事,大家仍然各自在走自己的路,各自尋找在愛情裡想得到的東西。
也是到最近才發現我是喜歡是找自己與人相處最舒適的模樣,在戀愛中好多無法掩蓋的本能與混亂腦袋而另外一個人覺得I’m fine with that.
以前總是很有自信的告訴朋友我把什麼事情想清楚了,覺得更確定自己喜歡什麼這件事很酷,想起28歲認為喜歡一個人是把他當成自己在對待,一起在面對世界的難關,無論誰在生活上受傷都同時是自己的傷,快樂幾乎也是有所牽連。
29歲,我像是終於放下了羅蘭巴特《戀人絮語》,開始喜歡學習不去先定義什麼,彷彿拿著鏡子用各種角度反射在玻璃,只要願意輕輕移動,妳能看到所有想看到的光澤。
然後想瀟灑的對16歲開始談戀愛的自己說:我雖然不知道愛什麼,但不要輕易的讓別人告訴你愛是什麼,妳甚至應該Fuck off星座運勢上面定義工作愛情健康的好人生,用時間慢慢找出一個自己最舒適的樣子,這時有沒有人陪妳愛妳不會是妳的需求,或許妳會發現愛這個需求某種程度上是被觀念餵養出來的,妳很完整,不需要別人。